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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能效CEC认证

美国加州的能源法案-CEC(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s)能效测试。在美国加州销售的58类产品需要做CEC产品能效认证,主要是针对电饭煲,电源,灯具(镇流器或节能灯)。58类电子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的销售都需要做CEC能效认证,该法规具体分为能效指标要求、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
 
针对交流输入的外置电源供应器(AC Input external Power Supply),美国加州的能源法案规定,此类要在美国加州境内贩售,需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取得CEC(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s)能效测试认证,若不能达到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新规范之要求申请装置,一律禁止于美国加州贩售。
 
CEC认证适用范围:
小型音频设备、电视机、DVD刻录机、DVD播放机、电源适配器、电池充电器、电池充电系统、荧光灯整流器、Lamps灯(荧光灯、白炽灯)、LED灯、金属卤化灯、消费类饮具(烤箱、微波炉、食品加热柜等)。
 
CEC认证流程:
1、提交申请表
2、提交资料,送样实验室测试
3、测试合格,出报告
4、提交CEC官网审核
5、通过后产品编号后挂网。(CEC认证没有证书,只有编号。)
 
办理CEC加州能效认证资料:
1、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2、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3、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4、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仵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
5、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6、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7、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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