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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无线电指令(RED)2014/53/EU更新提醒

作为欧洲无线电和电信设备的要求,R&TTE已在欧洲市场执行多年。然而,随着产品功能的日新月异, R&TTE规范已无法满足现今无线电设备、移动通讯以及无线设备中大量应用的要求。为此,欧盟委员会於2014年5月22日在官网上公布新的无线电设备指令(RED)2014/53/EU,并于2014年6月12日生效。成员国应将该指令转化为成员国法,2017年6月13日强制采用新无线电设备指令(RED),即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新指令强制执行日前确保产品已符合新无线电设备指令(RED)的要求;否则,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无线电设备指令(RED)的重要变化如下:
• 自2017年6月13日起,厂家需采用新RED指令;• RED指令仅适用於无线电设备,不再适用於电信终端产品 (TTE);• RED指令规定无线电设备的频率范围从原来9KHz - 3000GHz改为0 - 3000GHz,取消了下限;• RED指令增加了广播电视接收机;• RED指令特别包括使用无线电波传播特性来确定位置的“无线电定位设备”,如雷达;• 不带无线电功能的有线通信终端产品将不受RED指令规管;• 不少更新规范涉及Wi-Fi、蓝牙与短距离通讯设备,对测试报告以及研发设计提出相应更新要求;
由于RED指令的变化,企业想更好的完成认证并顺利出货至欧盟国家,应该清楚如下一些基本的要求!

一、 符合性评估程序

A. 根据RED 指令Annex II所定义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Module A),由”Manufacturer”评估并声明产品符合指令的要求。
B. 根据RED指令 Annex III所定义的EU型式检查程序(Module B),提交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交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即NB)评估并基于内部生产控制以确保符合型式检查的要求(Module C)。
C. 根据RED Annex IV所定义的为全面质量保证(Module H),Manufacturer有全面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评估及监督检查。

二、 指令变更其他要求

A.  CE Marking
在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及EU型式检查程序的符合性评估程序中均只能标识CE标志,而不得显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编号。CE标志的高度至少为5mm,倘若产品非常小,可以允许小于5mm,但要能保证足够清晰及牢固。
采用全面质量保证的符合性估程序时,需要标识CE标志及所采用的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编号。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再使用之前R&TTE指令要求标示的感叹号!
B. RED指令评估内容
Article 3.1.a: Health and Safety
Article 3.1.b: EMC 
Article 3.2: Effectively uses and efficient use of radio spectrum
Article 3.3: Other specific requirements (such as interworks with common chargers) 

C. 如果产品包含欧盟成员国限制的要求或需授权使用的服务,使用说明书及外包装必须做如下清晰的提示。同时产品使用说明书必须清楚的列出最大发射功率及使用频率范围。

D. 市场监督及相关注意事项
欧盟相应的主管机构将会建立相应的抽检机制,当被抽检时应能及时的提供当时认证样品及其相应的技术文档。相应的技术资料至少应保存10年!  
所有RED认证证书将会被跟踪,并存储于认证数据库!如果证书被取消或暂停时,审核机构将有义务通知所有NB机构。”Manufacturer”一旦在一家NB机构认证,该型号产品将不能更换审核机构。制造商认证后产品有任何变更之处,应及时的通知相应的NB审核机构,并需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做相应的动作。
欧盟新的无线电设备指令RED意味着更严格的市场监管,责任溯源从生产商至进口商,再到经销商。倍达检测作为国内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无线产品具有丰富的测试认证整改经验!同时与多家知名NB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为产品制造商提供产品整改的建议,为您的产品顺利出口提供帮助。如有相关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0755-2324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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